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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編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船舶需求運用機關對於受運用之各型船舶及其船員,負指揮運用之權責。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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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