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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27條

箱艙之標準高度與第一百二十三條其他船艛之標準高度相同。 如箱艙上艙口緣圍之高度低於第七十六條規定之標準緣圍高度時,箱艙之高度應予核減,其核減值為實際緣圍高度與標準緣圍高度之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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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