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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學校規程 第33條

華僑學校教職員之進修辦法參照本國現行有關學校教職員進修辦法及當地 有關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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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