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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藏事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 第17條

財團法人之財產或公積金,本會基於業務需要,得斟酌設立之目的,指導 作適當之運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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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