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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水庫安全檢查與評估辦法 第10條

蓄水庫遭受地震、洪水、豪雨、山崩等侵襲,超過一定程度時,應立即辦 理特別檢查。其程度應視蓄水庫之設計條件,於蓄水庫運用及維護手冊內 分別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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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