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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 第7條

藥商為第三條第一項之通報,應於知悉通報事由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完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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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