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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害救濟法 第19條

申請藥害救濟之權利,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 受領藥害救濟給付,免納所得稅;受領藥害救濟給付之權利,免納遺產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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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