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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執行中藥業務管理辦法 第4條

藥師申請執行中藥業務,應修習「藥師從事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 須修習中藥課程標準」規定之學分並獲有證明書者,始得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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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