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 第31條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31條

第 二 編 藥品優良製造規範 › 第 二 章 中藥 › 第 七 節 製程管制
中藥廠應訂定製程管制之書面作業程序,並經品質管制部門核定。實際管制作業與書面程序有偏差者,應加以記錄,並作合理判定及說明。
AI 白話解釋

「製程管制」的其他條文

第30條中藥廠為求每批產品品質一致,應由專人訂定每一產品之製造管制標準書,並由另一人獨立核查。前項製…第32條中藥廠為確保每一批產品品質之均一及完整性,應針對各產品有關之製程管制作業,包括相關設備及設施…第33條中藥廠每批產品生產製造過程所用之調製或儲藏容器,與生產線及主要製造設備,應隨時標明其內容物及…第34條中藥廠製造產品之原料使用量,每批產品之有效成分,不得低於其標示量。原料之秤量、細分或其他作業…第35條中藥廠應於書面作業程序中,對於產品訂定足以確認無有害微生物污染之適當措施。
← 第30條看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全文第3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