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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 第32條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32條
第 二 編 藥品優良製造規範 › 第 二 章 中藥 › 第 七 節 製程管制
中藥廠為確保每一批產品品質之均一及完整性,應針對各產品有關之製程管制作業,包括相關設備及設施,加以評估確認其有效一致性,並建立各項製程確效之書面作業程序,供日後遵行及定期確認。 所有與評估確認作業有關之驗證原始紀錄及統計分析之處理資料,應予彙整並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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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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