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 第93條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93條

製造業者應依據所規劃之安排對設計與開發進行查證,以確保設計與開發輸出符合設計與開發輸入之要求。查證結果及任何必要措施之紀錄應予以維持。
AI 白話解釋
← 第92條看 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全文第9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