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藥物優良製造證明書申請辦法 › 第4條

藥物優良製造證明書申請辦法 第4條

前條證明書核發後,如經主管機關後續檢查發現有不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規 範或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之情形而未於期限內改善,或經發現有重大危 害或違規情節重大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廢止該證明書。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藥物優良製造證明書申請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