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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21條

中藥膏藥(硬膏、油膏)及藥膠布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 一、粉碎設備。 二、混合設備。 三、熬膏釜爐攪拌設備。 四、膏藥塗布設備。 五、裁切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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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