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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製劑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所稱血液製劑,指以人類血液經加工調製,製成一定劑型及劑量之藥品。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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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