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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 第117條

第 二 編 第一審程序 › 第 一 章 通常訴訟程序 › 第 二 節 停止執行
前條規定,於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停止執行」的其他條文

第116條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第118條停止執行之原因消滅,或有其他情事變更之情形,行政法院得依職權或依聲請撤銷停止執行之裁定。第119條關於停止執行或撤銷停止執行之裁定,得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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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