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 第2條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總處)主計長、主管人員及經管人員之交代,應依本條例及本細則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