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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4條

各組室應就主管業務,詳列分層負責明細表送人事室彙整,陳報所長核定 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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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