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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6條

核子工程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核反應器設計與分析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二、核反應器物理之分析與應用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三、核能電廠熱流安全分析與實驗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四、核能電廠可靠度、安全度與其他評估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應用。 五、核能電廠嚴重事故分析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六、核反應器系統模擬與控制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七、核反應器技術之資訊軟體系統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八、其他有關核子工程之研究及技術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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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