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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辦法 第11條

停職人員依法復職者,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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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