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精密儀器發展中心儀器研製成果推廣準則 › 第15條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精密儀器發展中心儀器研製成果推廣準則 第15條

本章所稱技術資料包括設計圖、材料清單、製造程序清單、檢驗標準清單 、設計清單五項。 所稱技術指導,包括申請者派員至本中心接受訓練實習,及本中心派員至 申請者現場指導。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精密儀器發展中心儀器研製成果推廣準則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