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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推廣科學知識普及化執行辦法 第2條

為提升國民科學技術素養,撥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下簡稱科發基金)保管運用之研發成果收入,每年應提撥千分之五以上經費,用以推廣科學知識普及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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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