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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105條

本會暨各機構職員請假,每次不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按小時請假 者,仍應簽到或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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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