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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26條

本會暨各機構辦理升遷考核,應依升遷考核評分標準表 (如附件八) 規定 項目予以資績評分,並填具升遷考核評分表 (格式如附件九) ,必要時, 本會得舉行面談或實務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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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