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有案榮民眷補申請發給辦法 › 第4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有案榮民眷補申請發給辦法 第4條

申請「有案榮民眷補」時,須檢附下列有關證件,經由現隸屬單位轉報本 會核發眷補證。 一、軍方舊眷補證封面。 二、眷籍卡片。 三、戶籍謄本。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有案榮民眷補申請發給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