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議事規則 › 第8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8條

議程應於開會分送各出、列席人員。但具有時效性之議案,不及編入議程 者,經主席核定後,得併列入臨時議程,並於開會時分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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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