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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財產管理辦法 第24條

財產經管人員違反第六條之規定,應登帳而未登帳,並有隱匿或侵佔行為 者依法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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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