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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財產管理辦法 第8條

財產管理登記之憑證如左: 一、財產增加單。 二、財產保養單。 三、財產移動單。 四、財產減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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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