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附屬事業機構各級榮譽團結會實施辦法 › 第6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附屬事業機構各級榮譽團結會實施辦法 第6條

總幹事負責榮譽團結會,有關會前籌劃、議案審查、議事程序、時間之編 排、會議進行及決議案之管制等全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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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