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組織規程
› 第6條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組織規程 第6條
各機關所派主管人員之年終考績、考成,由本局局長初評後,報本會轉其 原派機關複核。原派機關核定結果與本局局長初評不同,致受考人年終考 績、考成變更等次者,原派機關應述明原因,函知本會轉本局局長參考; 非主管人員之年終考績、考成,由其主管機關初評後,逕送原派機關複核 。 各機關所派主管人員須受本局局長每半年一次之平時考核,並報由本會轉 其原派機關參考;非主管人員之平時考核,由其主管考核後,逕送原派機 關參考。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條
看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組織規程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