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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資訊計畫編審辦法 第3條

各機關行政資訊計畫之擬訂、審議,依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 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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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