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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資訊計畫編審辦法 第6條

行政資訊系統之業務性質具有全國一致性者,由各該業務中央主管機關規 劃並建置;或規劃訂定標準作業規範,由各機關配合建置。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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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