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所屬機關考成辦法 › 第3條

行政院所屬機關考成辦法 第3條

各機關考成之事項如左: 一、施政計畫及政策之執行。 二、預算之編製及執行。 三、管理之績效。 四、經費及人員之運用。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行政院所屬機關考成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