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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機關電腦設備安全暨資訊機密維護準則 第19條

程式之製作,應建立審核程序,於程式設計完成時,由非原程式設計人審 核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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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