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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機關電腦設備安全暨資訊機密維護準則 第18條

前條管制之內容,指程式指令、工作控制語言、程式變更申請單及程式之 製作標準、規範說明、測試報告、變更報告等文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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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