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辦事細則
› 第8條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8條
資產維護發展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定古蹟、國定遺址、重要聚落保存用地或保存區之規劃。 二、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之擬議。 三、文化資產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管理、查核及書圖審查機制之規劃。 四、其他有關文化資產維護發展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辦事細則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