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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藝文書香及紀錄片文化活動推廣補助辦法 第4條

從事下列活動之一者,得申請藝文推廣補助: 一、各類文學獎。 二、節慶藝文活動。 三、台灣現代文學作品外譯出版及相關交流活動。 四、災區心靈重建藝文活動。 五、弱勢語文推廣活動。 六、其他相關藝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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