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表揚文化機關(構)績優義工辦法 › 第7條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表揚文化機關(構)績優義工辦法 第7條

前條評審原則如下: 一、個人:就其品德、服務態度、服務年資、服務時數、績優事蹟等項綜 合評定。 二、團隊:就團隊精神、整體表現、成立日期及服務績效等項綜合評定。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表揚文化機關(構)績優義工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