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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品質及管制標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本會開會時,得通知本署有關人員或邀請有關機關、機構、團體代表或專 家學者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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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