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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禁止所屬公務人員贈受財物及接受招待辦法 第8條

公務人員有違反本辦法之行為,其直接主管知情不予處置者,視其情節輕重依法懲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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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