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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4條

本會設下列處: 一、綜合規劃處。 二、基礎建設處。 三、家園重建處。 四、產業重建處。 五、行政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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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