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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南投醫院辦事細則 第34條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院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事項。 二、本院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案件之處理。 三、本院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四、本院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五、本院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六、其他有關政風工作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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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