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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婦幼衛生研究所暫行組織規程 第3條

本所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組:掌理婦女保健 (包括婦女癌症防治) 之策劃、輔導、推行及 調查研究等事項。 二、第二組:掌理兒童保健之策劃、輔導推行及調查研究等事項。 三、第三組:掌理婦幼營養、婦幼衛生教育之研辦、推展婦幼衛生工作人 員之訓練及有關婦幼衛生資料之蒐集、分析、編譯等事項。 四、第四組:掌理婦幼衛生護理工作之策劃、訓練、輔導及有關改進護產 業務之調查、研究等事項。 五、總務室:掌理本所文書、庶務、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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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