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辦事細則 › 第1條

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辦事細則 第1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細則依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 (以下簡稱本所) 組織條例第十二條之規 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所各級人員執行職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細則辦理。
看 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辦事細則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