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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8條
行政院衛生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本會開會時,得視事實需要,邀請本署有關單位主管及學者專家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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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本會掌理事項如左:一、年度立法計畫之審議事項。二、衛生法規制(訂)定案、修正案之研議或審議事…
第3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署長指定副署長兼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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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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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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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本會委員為無給職。
第10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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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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