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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玉里醫院辦事細則 第12條

醫務行政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門、住診掛號管理業務相關事項。 二、病歷製作管理業務相關事項。 三、住(出)院病歷之整理編排相關事項。 四、健保申報相關事項。 五、病患轉診相關事項。 六、健檢業務相關事項 七、其他有關醫務行政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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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