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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辦事細則 第3條

本局各級人員執行職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細則辦理,各單位得 視業務之需要分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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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