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辦事細則 › 第4條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4條

本局設證照管理組、稽核管制組、預警宣導組、篩檢認證組、秘書室、人 事室、政風室及會計室,並設製藥工廠,另因業務需要得設分局。 主任秘書辦公之處所稱主任秘書室。 各單位得視業務之需要分科辦事。 秘書室得由指派之科長或秘書一人,負責綜理該室業務,並審核其文稿。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辦事細則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