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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 第10條

本所設下列各研究中心: 一、六龜研究中心。 二、蓮華池研究中心。 三、中埔研究中心。 四、太麻里研究中心。 五、恒春研究中心。 六、福山研究中心。 前項研究中心各置主任一人,其餘所需員額,由本所編制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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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