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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組織規程 第2條

本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植物健康優良種苗繁殖及供應、種子品質驗證及量產等技術研發。 二、植物種苗有害生物之診斷、監測及防治技術研發。 三、植物種子調製技術之研發及應用。 四、作物品種改良、品種檢定之技術研發及植物品種權之保護應用。 五、植物種苗生物技術、基因轉殖技術等研發、檢測及應用。 六、植物種苗技術推廣、科技計畫管理保護與種苗產業推動及輔導。 七、其他有關植物種苗試驗之研究及推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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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