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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16條

南投農藥檢驗站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內茶葉農藥殘留之監測及評估。 二、研究農藥在茶葉中之分布、消退及安全評估。 三、研究茶葉農藥殘留之檢驗方法。 四、茶農安全用藥輔導及教育講習。 五、其他有關茶葉農藥殘留之檢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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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